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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引发悲剧 曹黔辉杀夫被判缓刑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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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琼)10月18日,一位中年男子将写有“护妇孺义无反顾 辨是非火眼金睛”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呼市妇联办公室。这名男子名叫申五小,是呼市土左旗塔布赛乡西施格气村人,他专程来感谢为弟媳妇曹黔辉作辩护的呼市妇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今年6月18日,曹黔辉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将丈夫申狗小失手杀死。 曹黔辉是四川人,曾经在土左旗塔布赛乡西施格气村小学教过书,从事过计划生育工作,被捕前暂住呼市赛罕区巧报镇大台村。6月18日凌晨6时许,申狗小酒后回到家中因故与曹黔辉发生口角,并且对曹黔辉进行殴打。7时许,申狗小再次对曹黔辉进行殴打时,曹黔辉抬手用正在使用的小折叠刀吓唬申狗小,结果刺伤其胸部,导致申狗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曹黔辉积极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申狗小,同时拨打110报案。此后,申狗小的哥哥申五小以及其他家人、西施格气村村委会领导、村小学老师等人找到呼市妇联,反映申狗小长期虐待曹黔辉的事实,请求权益部在法院审理该案时为被告人曹黔辉作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法院开庭时,呼市妇联权益部的刘先凤和胡静宇从法律援助的角度为曹黔辉作了辩护。9月22日,呼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曹黔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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