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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7年解决了4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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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万菲)9月2日,记者从在包头市召开的自治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区7年解决了4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王学军说,从1998年到2004年,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4753.9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额430.80亿元,实际完成3675.7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额317.26亿元,解决了约4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经过两年的实践,自治区逐步形成了集民政低保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准入机制;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以财政预算为主、公积金收益结余为辅,市、区两级财政共同筹措解决资金来源,以及复核退出机制等一套可操作的廉租住房运作机制和操作程序。同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也突显出来。首先,相当一些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过程中,政府职能和市场作用的界限划分不清,政府没有真正成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施主体,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偏离了正确轨道。其次,由于土地实行招、拍、挂以及城市建设经费压力不断增大,与经济适用住房相配套的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难以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优势难以体现,有些城市甚至停止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下一步,全区各地要用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完成对全区316934户低保家庭住房需求调查,尽快编制廉租住房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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