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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三部门今日起联手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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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晓君)8月4日,记者从全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暨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安监局、交通厅、公安厅今日起要联手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会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抓好驾驶人源头管理,特别是客运车辆的源头责任管理工作,对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签章更不准发放检验合格证,决不允许其上路。严禁长途客车夜间在不具有通行条件的道路上行驶;各地交警部门要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将跑夜路的车辆分流到白天,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交警部门要与交通部门配合,对客运主要线路、重点旅游线路加强路检路查,设立省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9个座位以上的客运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纠正,该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吊销,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1~7月份,全区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4起,同比增加9起,造成123人死亡,同比增加31人。其中,7月份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23人,直接经济损失27.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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