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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向全区媒体发出倡议:拒绝虚假违法广告 维护健康消费环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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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田凤元)6月3日,本报刊发了消息《自治区工商局:对虚假违法广告要进行严厉整治》,对自治区工商局从6月起全面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了报道。为了配合此次行动,《北方新报》向全区各级媒体发出倡议:共同遵守《广告法》,全力支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拒绝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刊发广告;拒绝刊发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效果证明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广告;拒绝刊发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拒绝刊发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药品广告;拒绝刊发夸大功能、保证治愈的医疗广告;拒绝刊发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的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净化广告市场,为消费者创造客观、公正、健康的消费环境。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北方新报》倡议各家媒体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行动起来,从维护自身形象做起,树立正确的广告经营意识,多一份社会责任感,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同时,本报将在相关版面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给予及时报道,并且开通新闻热线(0471)6635316,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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