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检查组向内蒙古提出5点建议 |
2009-04-30 |
|
本报讯5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组内蒙古西线组与自治区政府交换了执法检查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组内蒙古西线组组长傅志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华代表执法检查组同自治区政府交换了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维德主持交换意见会,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听取了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傅志寰和刘振华表示:在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有效杜绝和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但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煤矿安全监管能力不足、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检查组对内蒙古的安全生产提出了5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自治区政府和有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 三是解决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四是严格控制煤矿和高危行业的准入关;五是解决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在听取了检查组的意见后,赵双连表示:自治区政府将认真研究落实检查组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确保内蒙古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崔楠张敏)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