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6月1日起面向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 |
2009-04-30 |
|
本报讯(实习记者谢少政)自治区征兵办2005年招收士官工作从6月1日开始,此次招收的士官将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男性公民中选取,招收地区以呼市、包头市为主。应招人员须在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接受专业培训满2年以上(包括计算机应用、通信工程技术、兽医师、工程机械修理、装甲车炮控修理、63A坦克火控、军械修理、测量、定额统计等专业),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证书。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历的,须获得国家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同时也可以招收应届毕业生。应招士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有特别需要并且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可以放宽至27周岁;政审和体检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标准和办法进行。符合条件的应招人员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武装部申请报名,统一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参加专业考核,最后由招收部队与兵役机关确定招收对象,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8月1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