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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局紧急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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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田凤元 通讯员 王敏)4月27日,自治区工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工商部门要与公安、新闻出版、文化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
各盟市所在地及较大旗县的图书和报刊批发市场、音像市场、马路市场、电子软件市场、繁华街区、车站、机场等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学校及其周边是清查的重点地方。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把出版、印刷、复制企业的市场准入关,严格审查经营范围,对于无照经营出版、印刷、复制及销售出版物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据了解,此次查缴的重点是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特别是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宣传品、非法宗教类出版物;封建迷信和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淫秽色情光盘、口袋书、有害卡通画册和不良游戏软件;非法报刊,特别是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发行报刊;盗版出版物,特别是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名著、畅销书、工具书以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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