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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时被电击致残 白立新一家生活没有着落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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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白忠义) 4月8日,拖着假肢的白立新(男,38岁)对记者说:“自从出事后,我什么活也干不了,一家老小生活没有着落。”他一边说一边抹着眼泪。
2002年6月18日,巴盟(现巴彦淖尔市)电业局职工银峰以巴盟康立电力安装公司(以下简称康立公司)的名义,与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巴盟分公司(以下简称巴盟分公司,现巴彦淖尔市分公司)签订了协议,承揽了为该公司架设光缆的工程,但是该协议没有加盖康立公司的公章。后来,银峰将该工程转包给同单位职工殷庭,殷庭又雇用白立新架设光缆。7月20日,白立新作业时被高压电击伤,经医院诊断为手、足、胸三度烧伤,5根肋骨骨折,并且施行了左小腿截肢术。之后,白立新与银峰、殷庭协商后到上海一家假肢厂安装了假肢。
2003年3月,有关部门鉴定后得出结论,白立新是五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60%。另外,白立新安装的假肢属于国产普通型,需要一年检修一次,就白立新的年龄而言,他以后还需要更换假肢11次。白立新对记者说,他多次找过巴盟分公司、银峰和殷庭,要求赔偿,但是一直没有结果,于是他将他们告上法庭。
2004年12月21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殷庭赔偿白立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340893.3元;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银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0295.28元、鉴定费260元,由殷庭承担6860.98元,白立新承担3694.3元。殷庭认为该判决不合理,随后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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