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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营运车辆要实行准入和强制退出制度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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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根据营运客车、货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组织实施营运车辆准入和退出制度,对能耗高、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强制退出运输市场,这是7月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了解到的。据介绍,今年内蒙古利用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现有的检测设备并开发相关辅助设备,实现对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的台架测试,掌握道路运输车辆单车能耗情况,对高能耗车辆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在调整运力结构方面,努力提高实载率,整合客运资源,避免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积极鼓励经营者投放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企业适应的新型运力,在高等级公路客运中重点发展高级客车,在国省干线客运中发展中高级客车,在农村直线客运中发展经济型客车;鼓励使用柴油汽车及重型车、专用车、厢式车及燃气出租车,同时重点发展适合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大吨位多轴重型汽车和小型货运汽车,推进拖挂、甩挂运输,提高牵引车利用效率。在出租车行业推广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节能混合动力装置车辆。在中短途客运中试用推广混合动力汽车;加大二级以上客运站简易安检站特别是尾气排放检测设施的建设投入,强化对进站客运车辆尾气排放的监测。(贺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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