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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不允许靠开荒增加粮食生产能力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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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第8次政府常务会议上,自治区主席巴特尔指出:内蒙古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积极为国家多做贡献,但不允许靠开荒扩大种植面积,要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粮食单产来实现。
2008年,内蒙古人口2400多万,粮食产量达420亿斤,人均粮食产量居全国第三位。根据国家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有关规划,结合内蒙古粮食生产基础条件和发展潜力,会议决定内蒙古在承担国家规划的51亿斤粮食增产任务的基础上,自筹资金,力争到2015年完成100亿斤粮食增产目标,为国家粮食安全多做贡献。
在通过决议时,巴特尔强调,内蒙古建设的是粮食生产能力,不是单纯的粮食产量,主要措施是改造中低产田,旱地改水地,发展节水灌溉,加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提高单位面积粮食生产能力,不允许各地擅自开荒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巴特尔指出,内蒙古生态环境脆弱,草原退化严重,尽管多年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退耕还林、还草,全区大力植树种草,但植被的恢复还是有限的,经不起人为的破坏。内蒙古历史上开垦草原种粮造成草原沙化的惨痛教训、前些年一些地方领导为政绩盲目开荒带来的恶果,以及自治区处理过的一些地方盲目开荒的事件,都要记取。如果不制止开荒现象,过去生态建设的努力就会付之东流,何况开垦容易恢复难,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生态保护。近年来,遥感卫星观测到自治区个别地方有种植面积扩大的迹象,一定要引起高度警惕。否则,即便增产了100亿斤粮食,也事与愿违。
巴特尔要求,内蒙古各地必须做到增加粮食生产能力,不增粮食种植面积,尤其不以开荒为代价;保住粮食生产面积这根红线,要与在提高粮食单产继续退耕还林还牧相结合。新闻单位对此要加强调查研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如果发现有开荒扩地现象,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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