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内蒙古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内蒙古7月1日起开始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2009-07-09
6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内蒙古从7月1日开始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当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问:内蒙古为什么要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答:2002年以来,在市场需求带动下,国内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并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煤炭价格上涨带动了煤炭生产的快速发展,2008年内蒙古原煤产量达到4.72亿吨,居全国第二位。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环境破坏、矿区沉陷、收入分配不平衡、矿区富余人员需要转移安置等新问题。随着煤炭开采规模的不断扩大,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内蒙古作为全国产煤大区,设立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对于完善煤炭资源价格补偿机制,提高对煤炭市场价格的宏观调控能力,解决煤炭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问: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进行建设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国家采取措施,对输出自然资源的民族自治地方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28号),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价格法》,提高对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做好价格工作的认识,继续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把握好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原则,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内蒙古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法律依据是充分的,符合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自治区人民政府2009年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问:内蒙古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答:《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采原煤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原煤产量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的制定,主要是根据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和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当前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同时考虑煤炭生产企业和下游产业的承受能力,并参考毗邻省区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标准确定的。具体按煤种确定为褐煤每吨征收8元,无烟煤每吨征收20元,其他煤种每吨征收15元。 123下一页
     相关链接
    ·北方新闻网内蒙古第一:日点击量超百万
    ·4月1日呼和浩特铁路局客运列车新运行图亮相
    ·2008·第六届内蒙古年度经济人物揭晓(附名
    ·我区6月要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
    ·拿什么来保卫健康?
    ·内蒙古308名贫困聋儿得到慈善资金资助
    ·乌拉特前旗招引啄木鸟控制1.4万亩林木虫害
    ·内蒙古: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必须解决5个问题
    ·著名天文学家李天赐回故乡看望恩师于北辰教
    ·今明两天我区大部分地区有雨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