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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开展“清新居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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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刘 昕)记者昨日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的通知,从6月2日到10月10日,我区将开展“清新居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围绕3个重点进行:一是以木家具(包括办公家具)、胶粘剂、内墙乳胶漆、溶剂型木器漆、人造板、木地板、纸面石膏板、防火板为重点产品;二是以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较多、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及建筑施工工地为重点单位;三是以上述产品的生产集中区域、建材市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集散地、正在装修的集中住宅小区、大型办公楼等为重点区域。 我区质监部门将按照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无证生产、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问题;对本次检查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对规模以上企业及其执法检查情况要建档,并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企业情况汇总表,国家质检总局将适时向社会公开;对无证生产的企业,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名单,并通报当地工商、建设部门,加大相关环节执法检查力度。 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有关人员表示,要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发现一批假冒伪劣产品,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监管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使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质量纠纷和用户投诉明显减少,行业自律水平明显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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