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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丁利冬)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等11部门日前转发了《中宣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双评工作。 “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评选范围为: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即1921年到1949年期间,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牺牲,值得永远铭记的革命先烈;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战斗英雄和革命群众的杰出代表;坚决拥护和支持革命事业,积极从事进步活动的著名民主爱国人士和国际友人;在全民族抗战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爱国将士。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党和国家、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不列入评选范围。 “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重点面向基层,省部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具体评选标准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基层优秀党员干部;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的各行各业杰出代表;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解放军官兵、青年学生以及其他先进典型。 各地各部门要面向基层,发动群众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提名推荐的专用邮箱、通讯地址、热线电话等,并且指定专人负责。群众提名工作将于6月中旬截止,自治区有关单位将组织人员在认真研究群众评选结果的基础上,分别整理出不超过100人的候选人员名单上报全国评选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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