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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五项保民生资金40多亿已全部落实到位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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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高志华 通讯员 史生荣) 记者7日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我区五项保民生资金目前已经全部落实到位,下拨资金共40多亿元。 这五项资金具体情况为:根据国家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提高30元的总体部署,我区已下拨上半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资金7.65亿元;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内蒙古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标准人均每人提高15元,以及对边境牧民和“三少”民族仍然按照分别高于全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2元和162元的标准,我区已下拨3.96亿元;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今年我区按照人均月提高125元的标准,重点向退休早、技术职称高和养老金待遇水平低的人员倾斜,目前,我区已下拨资金28.06亿元;为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达到380万人以上,今年自治区财政按照补助标准,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769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20万元,力争参保率达到80%以上;为使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今年下拨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6亿元,同时,6万牧民以下的旗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助的财政补助标准从5元提高到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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