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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5日电(记者李云平)经济增速已连续7年居全国之首的内蒙古自治区,坚持从决策源头控制污染,杜绝新建项目产生新污染的现象。
记者5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念第38个世界环境日活动中获悉,为了防止因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引发环境问题,自治区把推进规划环评作为从源头防范结构性和布局性环境污染的关键措施来抓,严格执行项目环评审查程序,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审批权限、不符合地区规划环评要求、没有环境容量、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地区不具备环境监测能力、地区没有配套的环保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自治区要求各地要解决好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下降等问题,杜绝上一个项目建一个锅炉房、竖一个烟囱的现象。
为了避免建设项目的随意性,内蒙古自治区对新建项目实行全过程环保监控,严格把握项目选址、项目布局、生产水源、污水排放去向、环境敏感区、城市建成区和景观区等环节,坚决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全区还加快重点污染源监控项目建设,对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实时、在线、自动监测。
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将对未能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和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地区和企业,暂停该地区或企业的环评审批;严肃处理超标排污企业,对被决定限期治理的单位,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责令停产治理。
2008年,内蒙古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3.11万吨,比2007年下降1.7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8.01万吨,比2007年下降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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