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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五项保民生资金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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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6月4日讯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内蒙古五项保民生资金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
一是根据国家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提高30元的总体部署,自治区已下拨上半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资金7.65亿元,其中,下拨调标资金1.2亿元。
二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内蒙古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标准人均每人提高15元,以及对边境牧民和“三少”民族仍按照分别高于全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2元和162元的标准,内蒙古已下拨3.96亿元,其中下拨调拨补助资金8882万元。
三是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今年内蒙古按照人均月提高125元的标准,重点向退休早、技术职称高和养老金待遇水平低的人员倾斜。目前,内蒙古已下拨资金28.06亿元,其中,下拨调待资金5.86亿元。
四是为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达到380万人以上,今年自治区财政按照补助标准,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769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7020万元,力争参保率达到80%以上,参保人数达380万人以上。
五是为使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内蒙古按照“年初预拨、年底结算”、中央补助预拨80%,自治区补助预拨100%的办法,今年下拨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6亿元,同时,将6万人以下的牧业旗牧民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多补助的财政补助标准从5元提高到20元。(庞俊峰史生荣高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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