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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要求全区各地增加后备医院应对甲型流感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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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段丽萍 通讯员 吴进龙) 昨日(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进一步做好救治工作,并在原有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的后备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准备。 根据通知要求,后备医院应是具备感染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实验室检测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当甲型H1N1流感病例超出定点医院收治能力时,后备医院将集中收治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通知要求,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工作,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院内传播。要重点加强感染科、呼吸科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诊疗和护理能力,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好充分准备。各医疗机构要按照《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规定,科学规范地做好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诊疗工作。要规范采样,及时送检,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科学规范用药,注意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各盟市卫生局要将本辖区内作为后备医院的三级综合医院名单于6月3日前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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