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边防民警义务加入野生动物保护队伍 |
2009-07-09 |
|
新华社呼和浩特5月14日电(记者勿日汗)“多亏边防派出所官兵的帮助,使我的羊圈得到了加固,牲畜免受侵害,也消除了我打狼的念头,没有触犯法律。”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牧民巴图激动地说。
前不久,巴图家的羊群在凌晨遭遇一只孤狼的袭击,幸亏巴图发现得及时,把狼撵跑了。即使这样,从今年3月中 旬起,巴图家还是有7只绵羊被狼咬死。而这种狼叼羊的情况,如今在内蒙古草原开始频发。
随着内蒙古草原生态的日益改善,销声匿迹多年的狼、黄羊、野驴等野生动物重现草原。这些动物,特别是狼的出现在给草原带来生机的同时,也给牧民的生活带来危机,使很多牧民有了打狼的想法。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边防支队的官兵在开展大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义务地承担起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者的任务,通过发放宣传单、发手机短信、以案明理的方法,深入偏远的生产作业点和牧民家中,向牧民们传授防范野生动物袭击知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内容。同时,边防官兵还帮助牧民加固牲畜棚圈,让牧民加强自我防范。
有着找狼“算账”想法的牧民巴图,经过边防民警三个多小时的安抚和宣传,打消了打狼的想法。他说:“以前也知道有个《野生动物保护法》,但究竟说的啥我不知道。刚才民警举了个黄羊吃草、狼吃黄羊等于狼间接保护草场的例子,我觉得挺有道理的,生气归生气,以后我自己多加强防范就是了。”
据了解,巴彦淖尔市边防支队目前已在边境牧区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材料2700余份,帮助牧民加固羊圈79处,并协调地方政府补充完善了野生动物侵害牧民利益的赔偿机制。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