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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始整顿警车和“蒙O”专段民用号牌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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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张 彬 通讯员 孔祥根) 记者昨日(5月13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为了解决当前警车和“蒙0”专段民用号牌车辆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安机关和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自治区公安厅决定从5月15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顿行动。 据了解,清理重点包括: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蒙0”车辆牌证;套挂挪用警车、“蒙0”车辆号牌;以政法机关名义为党政领导和其他部门的车辆申领警车牌证或“蒙0”车辆牌证;警车不按规定涂装外观制式和安装警灯警报器;非制式警车(普通民用车辆)悬挂“警”字牌照、安装警灯警报器;警车转卖后不办理转移登记、不交回警车牌证和消除外观标识;警车和“蒙0”车辆不参加定期检验;警车和“蒙0”车辆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的。 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蒙0”车辆的牌证,将收缴并销毁;对非政法机关及个人申领警车和“蒙0”车辆牌证的,要限期收回牌证,办理转移登记,换发地方牌照;对外观标识、标志灯具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非制式警车安装警灯警报的要予以收缴;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警用车辆、“蒙0”车辆,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一些单位、部门以调拨、赠予、二手车交易等理由为非公安机关或个人申领警车、“蒙0” 专段号牌,杜绝通过补领,套挂警车、“蒙0”专段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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