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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局:严防甲型H1N1流感通过市场传播
2009-07-09
新报讯(记者 刘晓君 通讯员 王 敏) 自治区工商局昨日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文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随时启动市场防控应急预案,强化防控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配合农业、质检等部门,以近期有活猪及其产品进口的地区、生猪养殖密集区和养猪场、屠宰场、活猪交易市场等地为重点,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认真落实猪肉质量监测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建立工商机关抽检、消费者送检、经营者自检三位一体的猪肉质量监测机制,对消费者申诉或市场巡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的猪肉要进行快速检测,并且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对集贸市场、冷库和猪肉产品加工点进行清理检查,发现从疫区走私或进口的猪肉及其产品,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通过市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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