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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本级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
2009-07-09
新报讯(记者 长 青)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了解到,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和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自治区本级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标志着自治区本级财政供养和非财政供养单位工伤保险工作在政策上实现了全覆盖。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已有700多家单位进行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参保职工达7万多人。 据了解,去年我区正式启动了自治区本级非财政供养单位工伤保险,通过近一年的运行,切实保障了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和企业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了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了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利益,分担了用人单位工伤医疗费用风险。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会同财政厅通过认真分析和精心测算,确定了合理的征缴费率,并将所有统筹基金全部列入了当年财政预算,全面启动了自治区本级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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