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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院公安联动5个月执结10604起积案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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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在集中清查清理法院积案活动中,政法委牵头、政府带头、各级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联动出击,全区清理积案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5个月执结有财产案件10604起。这是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全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介绍,自2008年11月17日开始,自治区为了集中清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积案,自治区政法委和自治区高院专门成立了有公安厅、政府办公厅、财政厅等为成员单位的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全区各盟、市、旗、县、区法院院长,都担任了清理积案第一责任人。同时还制定了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实行定承包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清理积案工作制。把“清积”作为硬指标,纳入各级法院2009年的考核目标。
王维山说,有了扏行积案的硬措施,全区各级法院经过摸底排查,共清理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11229件,截至4月1日全区共执结有财产案件10604件,执结率达94.43%,执结案件数量在全国排第八位。清理出六类重点执行案件4824件,截至4月1日共执结4071件。
王维山说:“法院积案形形色色,有些还是政府拖欠造成的。所以,自治区党委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带头偿还欠债。”据了解,内蒙古一些地区政府为了清理拖欠,专门从财政拨出资金。呼伦贝尔市财政拨付执行备用金786万元,为申请执行特困群体设立执行救助基金50万元。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一次性拨付95万元解决了13件涉府执行案件,又拿出20万元设立了救助基金。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政府把各乡镇多年前“教育达标”“农村医疗达标”中形成的债务案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予以解决。
据介绍,内蒙古各盟市中院和基层法院举全院之力集中攻克执行难关。王维山说:“多数法院一把手亲临一线指挥,班子成员都承担清积任务,从业务部门调集人员充实执行力量,执行干警取消休息日,在假日、夜间突击执行。截至3月末,全区法院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罚款处理160件,司法拘留681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人,限制出境12人,在新闻媒体曝光1552人,有力地促进了执行结案工作。”(汤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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