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5月8日,副省长吉狄马加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青海分会场上指出,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历史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以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推进工程实施。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吉狄马加指出,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将从今年开始全面启动实施“青海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范围覆盖全省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对全省中小学校分步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彻底消除D级校舍、全面加固C级校舍、兼顾维修B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将中小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安心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吉狄马加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严查工程进度、项目质量、资金账目、廉政建设“四个重点”,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用地安全、廉政安全。要实施“阳光工程”,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全过程都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全省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作者:赵静)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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