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5月8日,省城砖厂路高心所门前的马路边上,一口井不仅“咬”了一辆车,还伤了一个人。西宁市自来水公司、西宁市水务局和香格里拉物业公司都说那口井不是他们“家”的,难道市民受伤只能自认倒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5月8日18点,记者赶到高心所斜对面的路边,一辆前胎爆裂的富康车停在井边,但不见车主人影。5分钟后,车主刘女士在西宁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买了新轮胎赶到现场。李女士说:“大约四点多,汽车就陷到井里了,还好车速快,不然损失就多了。”事发后,西宁市排水公司和自来水公司都相继来到现场,但经判定,这口井都不是他们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根据西宁市政府供水管理办法,表井归用户管理和维护。”自来水公司一位姓山的工作人员指着井里的水表说。工作人员还拨了几个电话,了解到这口井是自备井,由香格里拉物业公司负责,确实与自来水公司无关。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附近小饭馆的伙计介绍,这口井的井盖一个星期前被偷,就在8日中午,还有一位妇女掉入井里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5月9日,赵先生向本报反映,就是他的妻子于8日中午掉入那口井里了,在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检查后,发现他妻子的肾脏破裂了。由于凑不够住院费,赵先生只能让妻子暂时在尕庄红星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9日下午,赵先生在朋友的帮助下向西宁市水务局110反映情况,对方说那口表井归香格里拉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然而,到了香格里拉物业顾客接待中心,工作人员说表井由路政部门负责。 tujian.org
赵先生郁闷了,这口井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难道真的没有单位承担他妻子的医药费吗? (作者:花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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