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5月13日,青海高院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青主持,省纪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魏文裕对省 院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了安排部署,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董开军就省院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董开军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省院机关全体人员要充分认清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从思想上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狠抓制度建设,从机制上确保法院班子、法院队伍、审判案件等方面不出问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董开军要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要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记录片、旁听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和活动来警示广大法院干警,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全院干警要从大局着想,从点滴做起,注重生活小节,从小事做起,从小处严起,自觉做到“四慎”、“四自”.即慎始、慎微、慎独、慎交友;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董开军强调,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统一部署和安排,精心组织好本部门的警示教育活动,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做到警示教育与机关效能建设、警示教育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在活动中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促进本部门、本单位的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要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要求,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违纪案件,要通过查处案件,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使法院干警不越法律雷池,不闯纪律红灯,不触制度底线,自觉做到依法办案,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作者:严万全 李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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