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一个村里,能有多少个1800亩土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松树乡胡拉海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李建怀将1800亩荒山私自承包给一名村民,直到8年后,村民们才知道真相。 tujian.org
5月7日,胡拉海村村民侯发明反映,2001年,他从村委会承包了东坡的1800亩荒山,准备搞绿化,还跟村委会签订了合同。承包合同上双方约定,侯发明承包村里的荒山荒坡,种草种树等,复合绿化,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承包期为50年,承包费总计12500元。50年后承包权永远属于侯发明,如果侯发明不想承包就交给村委会。合同上,不仅盖有松树乡政府和胡拉海村村委会的公章,还有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建怀的签字,侯发明也盖了名章,签了字。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这期间,侯发明在东坡上种了一些树,由于天气干旱,树的成活率特别低。时间一晃就到了今年4月,一条天然气管道要经过胡拉海村东坡,相关部门给了胡拉海村一些赔偿。但是,村民们没得到一分钱的补偿。一打听,村民才得知这块荒山早在2001年就承包给了侯发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就这样,情绪激动的村民不仅上山挡着正在铺设天然气管道的工人不让施工,还把上山的路挖断了。经过相关部门协调,事情才得到平息,可还是有很多村民不准侯发明再上山。更让侯发明不解的是,事情发生后,松树乡政府下了一个通知,解除了侯发明和村委会签订的合同。 tujian.org
侯发明说:“我当时就是因为害怕村委会半路变卦,才签了合同。可是,现在他们又不承认合同了。再说,合同签订后,就有了法律效力,乡政府有权解除合同吗?” tujian.org
对此,松树乡董占功乡长说,由于侯发明和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时,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和村两委会,而是村党支部书记李建怀私自跟侯发明签订的合同,所以合同是无效的。还有,侯发明承包东坡后,没有栽一棵树,所以,经乡党委研究后下发了解除合同的通知。董占功也承认,下发这份通知时,他们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那么合同上盖着乡政府的公章,当初没有审查吗?”对此,董占功回答:“我到松树乡不久,当时的情况说不清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胡拉海村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潘生英和村委会主任王成福(2001年时也任村委会主任)说,侯发明承包的这1800亩荒山,是属于胡拉海村全社的,侯发明承包1800亩荒山一事,他们不知情,直到今年4月才知道,潘生英被选举为村党支部书记,交接相关手续时也没有人告诉他。潘生英还说,侯发明承包了东坡后,没栽一棵树。李建怀私自将1800亩荒山承包给侯发明,不合相关法律法规,他们正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除签订的合同。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胡拉海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李建怀说,当时,政府正在大力提倡荒山荒坡治理,侯发明提出了承包东坡的请求,而且侯发明也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他将这件事反映到松树乡政府后,主管领导也同意将这片荒山承包给侯发明。他想,反正这片地荒着也是荒着,有人治理更好。就这样,在没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和侯发明签了承包合同,并口头约定10年内要治理出一点样子。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听说记者来采访东坡一事,胡拉海村的村民围了过来。他们说得最多的是:对于只有一千余人的胡拉海村来说,1800亩荒山人均一亩多,可原村党支部书记李建怀竟为何私自将集体土地承包出去。村民李永新说:“要不是天然气管道从东坡上经过,我们还不知道东坡被别人承包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很多村民有疑问,既然合同上盖着乡政府和村委会的公章,这个合同就应该具有法律效力,乡上也应该很清楚这件事。现在出了这样的事,乡政府和村委会不应该找借口不履行义务,而是应该想办法解决此事,不再让这样的事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当日,记者来到胡拉海村的东坡,放眼望去,没有一棵树,正午的阳光照在东坡上,显得尤为荒凉。(作者:朱西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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