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工程在我省顺利实施,近日,省总工会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为我省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助一臂之力。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五项具体措施是:以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加强与人力资源和劳动就业部门的配合,向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帮助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就业预期,提高求职技巧,用好就业政策,提高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深入困难职工家庭开展普遍调查,依据困难职工档案和金秋助学档案,确定就业帮扶对象;发挥工会就业培训基地的作用,优先安排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学习实践和技能培训,并帮助他们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积极鼓励和扶持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以集体或个体自主创业的形式实现就业。对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后经济上仍有困难的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可以从帮扶资金中对其在求职过程中的交通、培训、食宿、职业介绍等费用给予补贴。 (作者:叶文娟 李忠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就业优惠自主创业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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