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依据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意见,省发改委于近日正式批复《青海小型水库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青海省小型水库建设的基本依据之一,根据《规划》,我省将建设17座小型水库,其中黄河流域14个、西北内陆河3个。
此《规划》中的水库建设以城镇和农村人口、工业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灌溉等综合利用,将建设共和县恰让、乌兰县下湾、贵南县卡加等17座小型水库。17座水库总库容5322万立方米,水库建成后,将解决46.04万人、74.01万头(只)牲畜供水问题。(作者: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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