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省城刮着大风。上午9时许,西宁市城西区新华巷原省一建家属院和城东区祁连路38号和40号楼前,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响起,对新华巷原省一建家属院2号楼9户未签订协议住户的强制拆迁开始。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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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巷9个“钉子”被拔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当日上午9时许,西宁市城西区政府本着“依法有情”原则,在强拆行动前,安排有关人员与被拆迁户做最后一次沟通、协商。在协商无果后,派人对被拆迁户屋内物品逐一清点造册,并请公证部门对财产公证后交由专业搬家公司,搬运至预先准备好的安置房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拆迁现场,城西区政府还组织人员对个别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进行了劝阻和安抚。拆迁过程中,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10时许,随着挖掘机“手臂”的上下挥动,在断断续续的拆卸声和泥沙烟雾中,已经破败不堪的2号楼一点点变成平地。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当天的拆迁涉及9栋住宅楼,系昆仑花园建设项目。这个项目为全市批准的19个景观改造项目之一,属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这次拆迁共涉及6家单位9栋住宅楼共436户被拆迁户,房屋拆迁面积约为2.95万平方米。根据规定,拆迁期限为2007年3月中旬至2007年9月中旬。截至2008年上半年,有415户签订拆迁协议,拆除8栋住宅楼,还剩余2号楼的21户被拆迁户未签订拆迁协议。2008年11月,城西区政府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房产局相关人员和双方拆迁当事人,召开了拆迁协调会,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与其中10户签订了协议。 tujian.org
“之后,经拆迁公司多次与被拆迁户协商,仍有9户被拆迁户未签订协议,导致拆迁进度一拖再拖,影响项目开发的正常进行。同时,拆了一半的现场,也给仍在原地居住的这9户住户带来安全隐患,我们也是没办法。”在拆迁现场,一位负责人这样说。 tujian.org
去年12月10日下午,西宁市房产局召开昆仑花园项目听证会,听取未签订协议的被拆迁户和拆迁公司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会上一楼住户要求住房按照商业铺面进行补偿,不找补差价;部分被拆迁户要求货币安置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部分被拆迁户要求原地回迁,50平方米兑换80平方米—127平方米,不找差价。这样的要求在拆迁单位看来过于苛刻,无法满足。为此,城西区政府根据2009年4月初西宁市房产局的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才依法对原省一建2号楼涉及9户未签订协议的住户予以强制拆迁。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33间违法建筑被夷为平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5月21日7时许,城东区政府组织协调城东区工商分局、公安局、建设局、城管局等执法单位近三百名执法人员,在祁连路十七局招待所附近整装待发,联合拆除位于祁连路38号和40号楼前,影响了市民25年生活的违法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8时,公安执法人员将警戒线置于人行道边上,“行动”开始。其他各单位执法人员依次排列于人行道下的马路边上,形成了另一条警戒线。接着,主力军城管执法人员先上阵。按照由西向北的顺序,执法人员开始逐间检查。33间铺面中,有9家商户愿意配合拆迁,签订了相关协议并于当天开门“迎拆”,但更多铺面的大门是紧闭的。无奈之下,城管执法人员只好拿着榔头、铁锤,砸破玻璃和大门,搬出房间里的家具等物品。大到沙发,小到杯子,执法人员都将它们完好无损地挪出来。每搬出一件物品,就由林家崖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在上面做记号,标明商铺名称以便日后认领,最后再将商户的私人财产全部移到警戒线外。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负责拆迁的各指挥人员,手中都拿着对讲机,一会儿说“让公安民警维持好秩序”,一会儿又喊“这边来几个人”,场面虽大却有条不紊。不到半个小时,大部分房间里的物品都被搬到警戒线外。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大约9时,挖掘机准备从西向东一个个推倒房屋。行动前,负责人让执法人员最后一次检查房屋内还有无商户的私人财产,然后下令推墙。只见挖掘机的“爪子”一拨,第一间房子“轰”一声就粉身碎骨了。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尘土迅速向周围扩散,逼得在场的执法人员和“观众”向马路中间跑。然而,轮到第二间的时候,尘土明显少了,因为洒水车紧跟着“爪子”的动作,一见尘土扬起就把它“扑灭”。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停,这边有电线!”有人对操作挖掘机和洒水车的师傅喊道。执法人员急忙爬上房顶,小心地将电线剪断,再用塑料胶布裹住电线头后把电线吊在空中。挖掘机放慢了速度,洒水车也小心地避开了电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直到10时许,最后一间房屋倒下去时,施工路段都没有发生交通严重堵塞的情况。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看着堵住家里阳光的房子被拆,住在祁连路38号一楼的一位老太太高兴地说:“政府真是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好事啊。”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拆迁指挥人员介绍,1984年,位于祁连路38号和40号楼前原有8平方米一间的小铺面,房产属西宁市城东工商分局。随后几年至今,商贩把房屋扩建到了20平方米一间,原本宽敞的人行道仅留有三四米宽。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政府已于今年4月11日下发拆迁通告,但直到5月20日,仅有9家商户主动搬离,并获得了相应的拆迁补偿。(作者:李亚欧 花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根据《西宁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拆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延长拆迁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玻璃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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