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依据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意见,省发展改革委于近日批复《青海小型水库建设规划》。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青海小型水库建设规划任务以城镇和农村人口、工业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灌溉等综合利用,规划建设共和县恰让、乌兰县下湾、贵南县卡加等17座小型水库,其中黄河流域14个、西北内陆河3个。17座水库总库容5322.92万立方米。新增供水量15338.8万立方米,其中城镇和农村人饮水量3325.35万立方米,灌溉用水量11842.42万立方米。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8.9万亩,林草灌溉面积6.67万亩;改善农田灌溉面积22.83万亩,林草灌溉面积3.31万亩;解决46.04万人、74.01万头(只)牲畜供水问题;防洪保护人口5.09万人,保护耕地3.4万亩。(作者:解丽娜)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