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5月22号,省公安厅向社会各界聘任的25名特邀监督员正式履行职责,对公安队伍执法建设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在不断健全内部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有力地促进了公安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外部监督,确保公安机关和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密切警民关系,根据《公安部聘请特邀监督员办法》规定,经各地各界推荐,公安厅党委决定聘请于杨等25人为青海省公安厅第二届特邀监督员,聘期为3年。这些特邀监督员分别来自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新闻媒体,还有企业、法律和宗教界人士以及出租营运、社区等基层代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何挺对加强公安机关外部监督工作极为重视。他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体公安民警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安监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主动地接受公安厅特邀监督员的监督,积极支持、紧密配合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为特邀监督员的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恳请特邀监督员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帮助公安机关出主意、想办法、提意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注、支持和了解,以监督工作的成效,促进和保障公安工作的成果直接体现在保平安、保稳定、促和谐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配合做好外部监督工作,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对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诚恳地接受,积极落实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特邀监督员反馈。对特邀监督员反映、转递的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要及时查处。对特邀监督员就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的询问,要认真负责地作出答复或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对阻碍、干扰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的,要坚决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作者:李静 李显华)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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