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在我市西关大街、五岔路口一带发现,经常有人在街头向过往行人散发“西宁市××商贸有限公司”的小名片,名片上赫然印有“代开各种税务发票”及联系电话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5月22日,记者从一名妇女向行人散发的小名片上看到,上面印有“代开各种税务发票,商业、工业、维修、工程、安装、餐饮服务、运输、租赁、建筑等各种正规手写或电脑发票”的字样。记者通过小名片上的电话号码与对方联系后获悉,该商贸公司可以代开各种普通发票,开票所收手续费一般在1.5%—2%左右,如果开票金额较大,还可以适当优惠。对方承诺,由该公司所开具的发票保证全都是真票,加盖的是税务机关发票专用章,餐饮发票上还可附加某酒楼、餐厅的印章。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针对代开税务发票的问题,市地税局征管处一名姓姜的负责人表示,发票是人们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款凭证。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定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则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一律不收手续费。税务机关作为发票的主管机关,从来没有委托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开发票,一些企业或个人代开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这名负责人善意提醒广大市民,那些由某企业或个人代开的发票不是正规发票,更不能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市民千万不要上当。同时,市民一旦发现有企业或个人代开发票的违法现象时,也可以向市地税部门投诉反映。(作者:王英桂)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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