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我市建立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制,凡今后发生重大应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越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这是5月26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应急管理暨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会议认为,近年来,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十分重视重大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的应急信息都能在第一时间及时报送,为市委、市政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当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各类应急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十分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会议要求,今后凡发生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各区县、各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平台)的形式报告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然后通过政府网站或传真方式报送书面文字信息,较大、重大突发事件文字信息不得迟于事后2小时;特大、重特大突发事件文字信息不得迟于事后半小时。同时,各区县、各部门、各指挥部办公室要把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尤其节假日、重大活动日期间,要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作者:田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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