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共和县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有新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一,进一步改进会风。一是控制会议数量。严格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除县委全委会,县政府全体会议,贯彻中央、省、州委重要部署和安排全县性重要工作的会议外,一般不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召开会议。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不得召开全县性的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等。县直单位召开的本系统全县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召开一次。二是控制会期规模。除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外,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半,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县直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县领导原则上不出席。三是严格会议审批。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须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或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各乡镇、各部门承办的省、州有关部门在本县召开的全省性、全州性会议,要事先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承办。县直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需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报县委书记或县长审批;需各乡镇党政分管领导参加的,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淮。县直部门除年度工作例会外,召开其他全县性工作会议,一般应于会前5日,将召开会议的请示及方案送县委或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四是减少讲话数量。一年内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已经出席并讲话的同一主题会议,不再安排正式讲话。部门会议及专项会议一般不安排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讲话。五是提高会议效率。会议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确需安排的,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各类专题会议安排的汇报,时间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5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六是严格会议纪律。各乡镇、各部门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及时确定和上报参会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向县委或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按要求指派其他同志参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缺席或派人替会。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各项保密要求。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二,进一步改进文风。一是控制文件规格。能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印发。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原则上均由部门发文。凡属部门职权内事项,由本部门或几个部门联合行文可以解决的问题,不得要求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批转或转发。二是减少文件数量。凡能通过电话、传真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不宜公开发布的,以《共和通报》形式印发;可公开发布的,应在县政府网及时发布;已在网上发布的,一般不再印发《共和通报》。凡已及时公开发布的文件,各乡镇各部门不得层层发文转发。三是压缩文件篇幅。上行性公文减少一般化认识性阐述,文字一般不超过3000字;下行性公文开门见山。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制发的决定、意见等重要决策性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其他文件一般不超过2500字。起草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在全县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8000字;在其他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5000字。领导同志讲话印发《共和通报》时应作必要的精简,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四是规范办文程序。公文制发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办理,不得越级报批或行文。提请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的,须经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五是加快公文运转。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到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的会稿会签件时,特急件当天反馈,急件在两天内反馈,一般件在一周内反馈办理意见。六是精简简报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原则上只编印一种简报或信息。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出简报。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作者:吴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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