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青海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展开 虚报冒领将追究法律责任
2009-07-09

  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确保西宁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防止虚报冒领,我市从6月1日起开始对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原企业离休干部遗属)领取养老金进行资格认证,认证对象为全市2008年12月31日前离退休的人员,涉及人员共10万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今年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原企业离休干部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具体办法是:有管理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可到原管理单位领取认证表,持本人退休证,身份证就近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认证,认证完成后将认证表格交回到管理单位;无管理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可到经办的市、区(县)社保局直接领取认证表(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可委托他人领取认证表),认证后将表格交回市、区(县)社保局;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可凭异地人员认证表,持退休证、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有管理单位的,将认证表交寄原管理部门,无管理单位的直接交寄市、区(县)社保局。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认证工作将持续至今年8月15日,对于超过认证时间不进行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市、区(县)社保局将依据有关政策暂停其养老金的支付。这位工作人员强调说,认证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冒领养老金行为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额追回冒领养老金,对冒领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将依法追究冒领者的法律责任。(作者:赵凛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青海民族大学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青海开展“集中打击偷采盗采煤炭资源”专项
    ·德令哈全力部署绿化国土 今春植树14.2万株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互助五项措施力推扶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
    ·力促就业 西宁市工会职工技能培训基地达10
    ·青藏兵站部“三站”部队官兵看上数字电视
    ·青海省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具体要求
    ·农民对“家电下乡”的喜、忧、盼
    ·喜看农民工自费上技能提高班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