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2009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从昨天开始,认证截止时间为8月15日。西宁市社保局要求各社区劳保工作站、退休人员管理单位,认真核对每位认证者,有可疑者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汇报。认证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证明的工作人员将受到严肃处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西宁市社保局规定,凡离开西宁地区居住者,视为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安置人员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街道社区劳保工作站负责办理协助认证手续。在西宁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持西宁市2009年本地居住离退休人员(离休干部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身份证、退休证,到居住地社区劳保工作站认证。因年老患病不能前去办理的,由离退休人员、遗属本人委托亲属向社区劳保工作站提出申请,社区劳保工作站工作人员上门认证。离退休人员将资格认证表交回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要认真核对,做到养老金领取人数与认证人数相符,汇总整理后将未按规定提供资格认证表人员名单、回收的资格认证表报社保经办机构。对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格认证表的离退休人员、离休干部遗属,社保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居住在西宁市的外地离退休人员,统一由西宁市、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作者:崔振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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