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力度,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近日,省政府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财政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支持深化教育改革,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力度,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我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意见》明确了财政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增长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各地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州(地、市)、县政府要从省对下转移支付中安排不少于20%的资金用于教育发展;加大基础教育投入。确保未“普九”地区2010年实现“两基”目标。重点解决初中校舍不足问题,扩大寄宿制学校规模,满足“普九”需求;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争取用3-5年时间集中解决目前全省农村牧区办学分散、规模小的突出问题;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建立支持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财政政策,集中办好一批规模化优质高中,解决高中教育资源紧缺和大班大校的问题;支持发展职业教育。整合资源、统筹资金,支持做大做强一批骨干职业学校,重点支持基础较好的国家级示范学校建设。优先解决发展势头好、就业率高的学校基础设施和实训基地建设滞后的问题,提高职业教学质量;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围绕我省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发展,优化学科专业建设的原则,加强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高水平学科、特色学科建设。积极支持青海大学“211”工程建设。支持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扩大办学空间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作者:赵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合资就业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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