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以种种手段掩饰罪行,过着双面人生:一面是通过灯饰工程等项目大肆收受贿赂的“灯泡贪官”,另一面是貌似清廉没钱买房的“租房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两件灯饰灯具或许不怎么值钱,但经不起量大。重庆市主城区近些年来大搞亮化,有路灯15.8万盏。15万余盏路灯的日常维护保养,电线电杆的配置,这些林林总总的费用,累计起来一年至少也得几千万元,也就怪不得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照明管理行业能“养”出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88万元的贪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启示我们,反腐败要有“零容忍”的态度,即使是一颗“螺丝钉”,也应该纳入反腐败视野。现实生活中,从“小打小闹”发展到大鳄的屡见不鲜。在国家药监局窝案落马的官员中,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的受贿胃口和其他贪官相比,太小了——从2000元增加到5000元,十几年下来,他累计“进账”也高达百余万元,最终也成了大贪官。卢爱英的蜕变也是从“小处”开始的,与“灯泡局长”有颇多相同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善于伪装往往是贪官们的保命绝招。灯泡局长冉崇华同样也很会伪装,2005年春节后,冉崇华夫妇住进陆某在江北区望海花园给其购买的一套价值30多万元的住房。事后,煞有介事地对到访的亲戚朋友诉苦:工作这么多年,房子都买不起,这套房子还是租住的,真是“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一出“清贫为官”的戏,演得让人唏嘘、感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贪官们“蒙”得了一时,终究“蒙”不了一世,最终落到了应有的下场,“灯泡局长”也概莫能外。所以,既然做官就要做到表里如一,恪守清正廉洁,否则,一旦逾越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将追悔莫及。(作者:毕晓哲) tujian.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