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1到5月格尔木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2.48%。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格尔木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特点:转移性收入大幅度增加,转移性现金收入为141.66元,增长306.3%,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同期增加了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工资性收入为234.49元,增长19.25%。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格尔木市农村居民在人均现金收入增长的12.48%中,家庭经营性收入拉动人均现金收入增长5.07%,这表明家庭经营产业结构发生变化,农村第三产业逐渐发展,尤其是旅游、餐饮业发展较快。另外,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上半年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了10.79%,主要是集体分红收入和农业机械的租赁收入增加。(作者:秦滑、孙成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