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行业明码标价制度,倡导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省物价部门在全省房地产开发行业中开展了“明码标价示范单位”创建活动。6月9日,我省价格监督部门经过多方评选,授予我省3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码标价示范单位”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价格监督检查局从去年开始对全省申请报名的房地产企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了明码标价的评选活动。经过严格审查、验收、评议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3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2009年—2011年度“明码标价示范单位”。此项称号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企业将根据自身明码标价执行情况,重新申报。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对我省价格诚信和明码标价制度体系的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提升了房地产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为促进我省房地产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作者:晓姝)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