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随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面积的扩大,针对当前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不少的现状,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有所调整。今后,将有更多的人能够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居民人均收入逐步提高,为适应新的经济环境,近日,我市相关部门调整了经济适住房的申购条件,其中包括家庭收入和住宅面积。去年,申购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市统计部门的统计公报为准),可申请经济适用房,目前这个标准提高了,只要申购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8年西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929.10元)即可;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的,可申请经济适用房,现标准提高至不足18平方米;另外,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以内。 (作者:啸宇)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