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村(社区)干部是工作在农村、牧区、社区,不享受“皇粮”的特殊干部群体。他们离群众最近,对基层情况最熟,群众观念最强。他们是村级组织的核心领导力量,既是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组织者,又是具体实践者,其中不乏优秀人才。长期以来,在人们眼中,村(社区)干部,尤其是土生土长的村(社区)干部要想成为国家公务员,似乎遥不可及。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村(社区)干部只要立足岗位,干事创业,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同样有机会成为国家公务员。近日,省委组织部决定,今年拿出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职位,面向土生土长的村(社区)干部进行公开考录公务员试点工作。这一举措为广大村(社区)干部成为国家公务员提供了可能,体现了省委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的决心和信心,体现了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和激励,必将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得到广大基层干部的赞同和拥护,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政治意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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