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康家村和景阳镇寺沟村的344户的农民称心如意地拿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拿上这个绿本本,我真正成了山林的主人,以后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发展林业生产了,今后我们一定会把林地当田耕,把树当菜种,争取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作为该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首批受益者,长宁镇康家村汪老汉在领到自己的林权证后,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开发林地需要对林地持续投入,万一那一天政策变了,投资不就打了水漂了?有了‘林权证’,就像吃下一颗定心丸……”日前,领到“林权证”的寺沟村农民,对栽种林木,经营“绿色银行”更有信心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大通县去年4月被青海省确定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批试点县。在集体林权改革中,该县采取先试点后推开、先区划后林改、先培训后上岗,先定方案后实施的方法,在调研全县集体林权的基础上将长宁镇康家村和景阳镇寺沟村作为试点单位,组成县、乡镇、村三级林改小组,编制出《大通县林改试点工作方案》,进村入户宣传林改的意义、原则、程序知识,公示林地范围、分配方式、参与人口等相关的内容,并详细解答群众产生的疑难问题,利用GPS卫星定位仪和各村宗地图现场勾绘,确权各类林地366宗,确权率为100%,签定林地承包合同347份。据了解,本次林权改革试点工作涉及林改面积3247亩,344户。(作者:赵统云)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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