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6月22日,记者从市车管所了解到,自7月1日起,西宁市25万机动车驾驶人不必再到车管所提交身份证明,由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传输给车管所。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要求在7月1日实施,其中规定“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会同有关部门实行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向车辆管理所传输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信息,群众不必到车管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6月5日,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上级部门的协调下,积极与省、西宁市五家医疗机构协商,达成一致,以更好地服务群众。从7月1日起,此项工作将全面启动。(作者:张春云)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