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分配到我省的3名律师和15名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已全部到位。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来自山东、江西、陕西的3名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都具有十年以上的执业经验,15名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都是我省高校毕业生,他们已分赴西宁市城西区、湟中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为期1年至3年的法律服务工作。我省法律援助机构自2007年接收法律援助志愿者以来,已累计向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派遣了50名大学生志愿者。(作者:涤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