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来,通过本报记者明察暗访和省渔政管理总站、环湖各级渔政执法支队(站)的交叉执法,执法人员在大水桥、151景区和青海湖鸟岛先后查处10家卖湟鱼的餐馆,罚款共计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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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省渔政管理总站站长李伟告诉记者,151景区的“夏都又一村”餐馆、黑马河乡“明珠川菜馆”、大水桥“辣妹饭店”非法经营湟鱼的行为,经媒体曝光后,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罚款。连日来,通过渔政执法人员的突击检查,先后在环湖周边景区查处了10家经营湟鱼的餐馆。李伟表示,结合当前开展的夏季封湖育鱼专项行动,环湖各级渔政执法部门还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餐馆将依法予以最重处罚,直至关门,对触犯相关法规的法定代表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置,决不姑息。(作者:申维祖)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