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政府补贴,非常高兴。”5日,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村民手拿“汽车下乡补贴”高兴地说。自“汽车下乡补贴”政策颁布后,当地已有24户村民分期选购了适合农村使用的微型客车,这样既能满足家庭、业务需要,又能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
为确保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顺利实施,山东省对于汽车摩托车的补贴,实行“乡级审核、乡级兑付”的办法。我省第一批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2.4亿元于4月28日分解下发。省财政厅要求各地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绝不能出现因补贴资金不足而影响政策落实。
据山东省经贸委发布的数据,截至5月26日,全省已办理补贴汽车摩托车3658辆,兑付补贴资金893.3万元;其中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货车6辆,兑付补贴资金3.79万元;购买微型客车1762辆,兑付补贴资金664.11万元;购买摩托车1890辆,兑付补贴资金22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