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18日电(记者王海鹰)山东省政府近日发布政府令,公布了《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地震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办法规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各级政府及地震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广场、公园、绿地等场所,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配置避难救生设施,规划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安装指示引导标志。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地震避难场所、应急疏散通道的产权人,应当保持地震避难场所的完好和疏散通道的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地震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山东省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机关、学校、企业、社区要定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建设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并配置卫星通讯、卫星定位、自备电源、信息实时采集与传输设备和越野交通工具等;组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配备救援技术装备并进行培训和演练;在高速铁路、城市轻轨、枢纽变电站、燃气站(线)等生命线工程以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中,设置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在发布地震短期与临震预报的地区,组织落实地震应急储备专项资金、应急救援设备和专用救生用血、医疗器械、药品、饮用水、食品等应急必需品;组织开展铲车、挖掘机、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调查登记,建立地震应急救援装备数据库与紧急征用机制,切实提高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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