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山东省老龄办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日前老龄办等11部门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将形成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良好运行机制,对广大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能够提供有效供给。 tujian.org
据了解,目前全省已婚老年人口中,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已达70.4%。老年人中,选择居家养老的占89.8%。省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税局、地税局、老龄办等11部门日前出台相关意见,共同推动居家养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意见》提出,到2012年,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一所以供养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的“三无”老人为主、面向城镇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农村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多功能的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以上的行政村能够通过集体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到2015年,全省形成健全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良好运行机制,对广大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能够提供有效供给,提高和改善广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居家养老服务,采取机构服务、专业组织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方式。机构和专业组织服务,根据服务内容和老年人的经济状况,按照不同的标准予以收费。对城乡低保家庭老年人应实行优惠服务,低偿收费;对有稳定收入且经济情况较好的老年人,可按照市场价格收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具体对象和购买项目、标准、数量、方式等,由各地根据财力和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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