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5日电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日前出台规定,对于涉农贷款占比低的农村合作银行,今后一年内将不再给予较低的准备金率优惠。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5日在2008年三季度山东省货币信贷政策及外汇管理情况通报会上说,从11月25日起,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对第一、二、三季度末涉农贷款比例都低于50%的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与一般商业银行相同的存款准备金率,执行期限为一年;但对于涉农贷款比较符合要求的农村合作银行,则继续执行比一般商业银行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以吸引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三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还鼓励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等权利质押贷款,探索开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等业务,以支持新农村改革发展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